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
| 声明 |
| 下列消费者投诉以及群众投诉予以受理 |
| 1、根据《消法》关于“消费者的权利”的九项规定,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;根据《消法》关于“经营者的义务”的十项规定,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;农民购买、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、 化肥、农药、农膜、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等。 2、除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外,本栏目也受理工商人员:态度冷漠、生硬,作风蛮横、粗暴等不礼貌、不文明的作为;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脱岗、离岗,或在岗聊天、办私事等擅离职守的行为;办事拖拉、推诿扯皮以及 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,可以办、应该办的事不予办理等不作为行为;不按规定程序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办事等不公道、不正派行为; 不给好处不办事,给了好处乱办事,或者故意拖延刁难等"吃、拿、卡、要"等违反效能建设的行为。 |
| 受理范围 |
| 1、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,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等投诉;
2、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态度冷漠、生硬,作风蛮横、粗暴等不礼貌、不文明的作为;不按规定程序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办事等不公道、不正派行为等行为 |
| 投诉举报人应该遵守的规定 |
| 1、消费者申诉必须在明光市行政区划内,效能被诉方或者是明光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; 2、有具体投诉请求,事实和理由;投诉举报内容客观、真实,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; 3、内容简明扼要,说清事实; 4、投诉举报人如实填写本人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工作单位、家庭地址,不得留下虚假信息干扰投诉举报中心日常工作。 |
| 请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尊重网上道德,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|
| 投诉举报列表 -- 投诉 | 举报 | ||||||||
| 类型 | 举报标题 | 办理状态 | 举报日期 | |||||
| 投诉 | ·明光御宝羊奶... | 已办结 | 2008-9-17 | |||||
| 投诉 | ·如海超市拒绝破旧人民币... | 已办结 | 2008-8-26 | |||||
| 投诉 | ·卖假药... | 已办结 | 2008-7-8 | |||||
| 投诉 | ·地图可以做为广告吗... | 已办结 | 2008-7-4 | |||||
| 举报 | ·打假... | 已办结 | 2008-7-2 | |||||
| 共 5 条,当前第 /1 页,每页 条 [1] 下一页 页尾 下一页 | ||||||||